日前,由我校法学院李占荣教授主笔完成的《对于对&濒迟;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&驳迟;(草案)进行修改的建议》获得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专职副主任姒建敏的重要批示。省人大法工委社会法规处处长亲自打来电话进行了反馈和致谢。
在《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》(草案)即将定稿之际,李占荣教授从主体表述、立法依据、适用范围、社会救助能否定义以及如何定义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、户籍等六大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并进行了详细论证,尤其是对有关社会公正的法理进行了深入分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