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网讯 近日,省人社厅公布了首批省属社会评价组织名单,学校成功入选该批名单,可面向社会开展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师(4-1级)、劳动关系协调员(4-1级)和劳务派遣管理员(4-1级)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。
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,是贯彻落实国家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,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,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的重要举措。通过社会评价组织等级认定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员,可按照浙江规定,同等享受有关政策待遇。
(通讯员 吴道友)